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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驿站财政机制的形成与演变******

  作者:刘文鹏(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

  驿站是中国历代王朝传递信息、递运物资的主要渠道,在维系国家统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驿站的正常运转全赖驿站经费之保证,所谓“国脉疏通原借驿递,而驿递急需端赖钱粮”。一般认为,清朝入关后一扫旧弊,摊派、加征得到有效抑制。这一观点突出了明清之际驿站财政的差异。但实际上,明末加派之征也通过各种隐性方式在清代得以延续。在清初裁驿费充军饷的财政政策影响下,清代驿站财政走向了既病民又病官的摊派旧途。

  明代驿站财政与驿役官当改革

  明初驿站财政建立在实物财政基础之上,有赖于田赋征收和劳役佥派。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明太祖诏令天下广置各驿,其驿站差役佥派民户出办。具体方法是,“马有上中下三等,验民田粮出备”(《明太祖实录》卷29,洪武元年正月庚子)。即民户依照粮赋多寡对等充任驿传马夫,其不足数者可以数户共充一夫。本县人户不足,则“以相邻州县点差”,谓之“协济”。甚至令东南富户、市民前往北方诸省协济应役。官方除提供驿舍、备办廪粮及派遣官吏外,驿站其余所有开支均由驿传役夫亲身应役承担。此外,尚有里甲和均徭内编派驿站差役,以满足其财政开支需要。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明朝将永充改为“依次轮充”(万历《惠州府志》卷10,《赋役志下》,明万历四十五年刻本)。其佥编时间有三年、五年和十年之别。但地方政府在实际佥派中并不遵守定制,以至于有役三五十年者。此外在没有预算与额设经费的体制下,驿站马夫等便成为驿丞等官吏盘剥的对象。以上两方面导致嘉靖以前的马户不堪重扰,驿站运行困难。

  成化、弘治年间白银货币化地位得到官方承认,一系列以财税定额为目的、减轻地方差役负担的差役纳银改革随之展开,驿站的日常运转也由力役亲当改为征银雇募,至嘉万时期,因推行一条鞭法改革,得以最终确立。具体做法是根据过往支销数目,预估一年驿站夫马工料银额数,将其摊入全县粮赋或额田中征收。对于他县协济马匹,则按每马所需折银,分派各协济州县“照亩均征”(申佳胤:《临洺驿马政记》,载崇祯《永年县志》卷7)。征收的站银,以府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征收,然后由府转发各驿,招募人员当差。

  官征官募确实起到了均平差役、减轻百姓负担的作用,“计地征粮,可以免马头独累之苦;募人当应,可以绝官吏求索之私”(刘麟:《清惠集》卷3,《均驿传安人心扶公论杜私情以免偏苦疏》,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48页)。但新政实施不过十余年,即弊端百生。一方面,官府“给驿渐广”,导致地方驿站开支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过往官员多索马匹差夫,马户“卖产鬻儿,倾家丧命”。更甚者,明季“国用不足,将原额驿站夫马工食草料银两半裁以充练饷”(《宣大山西总督李鉴启本》,顺治二年五月八日),地方驿站财政更加吃紧。本县“马户逃窜,扳累难支”,他县协济亦托故不前,地方不得不再度佥派里民应当,复“蹈万历以前之夙弊”。而“驿卒糊口无资,群起为盗”(《顺天巡按柳寅东揭报驿递疾苦》,顺治元年七月,载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第1册,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

  清初中央对明代驿站财政体制的调整

  清朝入关之初,平定全国的战争仍在持续,大量地方财政经费被裁撤充饷,驿站钱粮也不例外。在财政紧缺的情况下,既要全力保障军费,又要维持驿站正常运转,中央和地方政府为维护各自利益走上不同道路。

  于中央而言,顺治元年(1644年)七月清朝废止一切明末加派,废除明末里甲佥派,将全国驿站由民当改为官当,所有经费均于正项地丁内动支,“不复累及百姓”。与此同时,令各省站银“以万历初年会计录为准”,“照旧征收,加增者不准”(《户部尚书英峩岱题本》,顺治二年六月六日)。

  然而,明末清初接连不断的灾荒、战争导致地方田赋收入急剧下降,部分省份站银除荒后实征不及原额半数,巨大的经费缺口令驿站运转维艰。更重要的是,清初持续的军事行动导致国家财政经费捉襟见肘。权衡之下,清朝不得不裁减包括驿站经费在内的地方财政以充实军饷。驿站经费的大幅压缩主要集中于顺治九年(1652年)至十四年(1657年)和康熙平定三藩之乱期间,此后雍乾各朝均陆续裁减。全国站银“通计裁扣之数,自顺治九年以迄乾隆,竟居原额三分之二”(民国《盐山新志》卷8,《赋役篇上》,民国五年刊本)。

  在额征驿站银剧减,加之禁止摊派、裁驿充饷的境况下,清廷只能尽可能地集中有限驿站财政资源,使其利用最优化。方法主要有三:一是裁僻济冲,将驿站经费集中于主干驿道。二是调整驿道走向、开辟新驿道。顺治年间,为减轻河南、山东驿站负担,清朝开通经山西前往川陕甘等地区的驿道,河南驿站负担有所减轻;山东则开通了经德州、泰安、蒙阴、郯城前往江苏的“山东东道”,使原有山东中路的驿站压力有所缓解。驿道重新规划后要求行差人员循规定驿道行进,并在勘合火牌内明白填注,严禁随意改变路途。三是严格掌握地方驿站财政奏销。顺治八年(1651年),清朝确立各省财政奏销制度后,规定驿站的各项开支需岁终汇造清册,由户部核实奏销。自顺治三年(1646年)至十四年修撰完成的各省赋役全书,更是将各省起运存留、驿站额支数目固定下来。通过赋役全书和奏销制度,各省驿站每年的财政收支也尽在中央的掌握之中。这既有助于中央了解地方驿站财政之盈绌,及时作出调整;也将府州县驿站财政纳入藩司和中央管控之下,方便了驿站财政资源的宏观调拨。

  上述改革确实值得称许,在财政极度紧张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禁令确保地方不得派累里甲,展现了新朝气象。但奈何由于清初战争开支甚巨,很多本应裁僻济冲的夫马钱粮亦经常被中央挪作军饷。地方政府为保障驿站的正常运转疲于应对,不得不百般腾挪,甚至延续明季摊派旧弊。

  清前期各省对驿站财政体制调整的因应

  整体而言,各省解决地方驿站财政问题的举措主要集中在复原额、顾驿递,严考成、革协济等方面,而在州县层面更为通行的做法则是直接佥派里甲。

  所谓复原额,即各省督抚在除荒实征站银过少的情况下,奏请恢复该省旧设站银数额。部分省份在朝廷下令裁去明季摊派并统计旧额银时,往往在万历初年额设站银基础上将里甲夫马工料银和摊派银两一并作为本省额设驿站银统计、报呈,实际上是将“旧额”提高,把明代站银、里甲夫马银和摊派银以隐蔽的方式承续下来。而裁撤地方经费过程中,驿站经费可能虽亦被裁撤,但因为需要维持驿站的正常运转,驿站经费的裁撤力度不及其他经费,所以在顺治初期裁节地方经费的过程中,面对经费紧缺的情况“先尽驿站支用”的“顾驿递”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得以贯彻落实。

  明清之际的驿站协济制度是保障冲途大驿有效运转的良制。但协济的正常运行需建立在驿站财政充足的基础上,一旦经费被挪用或裁减,各地往往托故不前,导致受协驿站运转失灵。为解决该问题,清朝将协济站银完纳与否、完纳分数均纳入官员考成。但协济站银毕竟还需多一道解送程序,此间辗转费时、各级侵扣,其弊多端。于是,各省纷纷奏请将“本州县之正项用补本驿之急需,而以外州县之协济,汇解藩司抵补正项”(《河南巡抚吴景道题本》,顺治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南省协济北方站银也照此方法办理。此项调整至康熙七年(1668年)最终成为定制,并施行于全国,起自明代的驿站协济制度被废止。此种方法减少了站银支用的程序,提高了驿站运转效率。

  中央和各省为筹措驿站经费,经过多重努力,确实起到一定作用,似乎驿站也得以正常运转;但如果我们将视野转移至州县,则会发现驿站财政状况呈现的是另外一幅景象。

  清人薛所蕴《驿卒词》云:“闾阎困敝乏帮贴,差烦马瘦刍茭绝。……县官逮治驿卒死。五更三点不交睫,头枕驿门候消息。”(张应昌编:《清诗铎》卷9,中华书局2022年版,第262页)这并非夸张和想象之词。顺治年间曾任新乐县知县、专管冲途大驿西乐驿的林华皖对当时的驿站困境有过总结:一则差务繁忙,“每日数起”;二则夫役“额设者有数”,每遇大差势必另外雇觅;三则马骡羸瘦,“陆续行差,倒毙不一,月而殆尽”;四则行差人员百般苛索,夫役折干、背负过重(林华皖:《治鲜集》卷2,《驿邮略》,载《续修四库全书》第88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30~431页)。康熙《丰润县志》更直白指出:“输蹄往来,络绎不绝,粮糗刍薪,存留不能及半,协济未必以时,县令之拮据,殆所不免。”(康熙《丰润县志》卷4,《赋役志·驿传》,清康熙三十一年刻本)绝大多数州县官员不堪重负,自杀者亦不在少数。其最终结果,“存留各项节次裁减,州县之事束手无策,势不得不私派之民,民既出雇役之钱,仍不免于役又不知凡几矣”(康熙《灵寿县志》卷4,《田赋上》,清康熙二十五年刻本)。摊派里甲成为州县官自然而然的选择。

  然而,直接摊派里甲显然与清朝不加赋的政策相冲突。天津巡抚张忻、保定巡抚郝晋及经手知县都曾因触犯此律最后交刑部议处。故很多地方州县只能想方设法将摊派合法化:一是延续明季之“强制性雇募”手段,名为发银雇募、听民应召,实则是强制性“照里派轮”,官方挟公权权威进行变相摊派,并非纯粹的自由雇募应召之制。另一种是额外摊派,倒逼国家财政政策作出调整,将摊派合法化。部分州县驿站确实差务繁忙,必须额外派征。但为避免胥吏、马头毫无限制多征,引致民怨沸腾,清廷将额外摊征编入赋役全书,承认各种加派的合理性并使之合法化。

  清前期驿站财政体制改革的影响及其余绪

  清人曾对本朝的废力役亲当为官当官募之制大为赞赏,称“清兴,扫除旧政,与民更始。而钱粮则例一以万历初年为定,且赋皆改折而无本色之征,差皆雇役而无佥点之害……民无一事之扰,薄赋轻徭,培植邦本,万世无疆之休基此矣”(康熙《吴桥县志》卷3,《食货志》,清康熙十九年刻本)。

  但清初军兴旁午,裁驿充饷时常有之。实际上“额设工料已减十分之三,差务更增十分之四”的情况下,地方财政仍然左支右绌。驿站之弊不仅官累难除,民累亦未减轻。一方面,清初裁节驿费并非为了减轻百姓负担,而是裁驿充饷,百姓压力并未减轻。另一方面,在“额设有数”的驿站财政体制下,州县为保证驿站运转,又不得不走上加派里民的老路。这一回头路不仅额外增加了百姓负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中央将部分摊派合法化。清廷减轻里甲摊派负担的宣言也就此告以破产。官员既存在加赋的罪名,百姓亦承受摊派的压力,实在是病民病官。

  以上种种弊病的存在,究其原因,即在于中央财政集权下,地方额设驿站经费过少且并不稳定。随着明代白银的货币化,国家财政也出现“统计银两化”的趋势。这一变革使得国家财税可预算、可统计,方便了国家对各省州县财政的掌控;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则是更加不利。在“统计银两化”之前,所有驿传夫役均需亲当,财政开支由地方政府自行编制,不受中央管控;但在此之后,情况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方面,全国赋役逐渐定额化,中央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摊派的“非法性”;与此同时,明清财政也因此走上“原额主义”道路,财政体制出现僵化。另一方面,借助白银的便利,中央对于州县财政的掌控越发集中,且能随时裁扣、调拨,导致州县财政难以稳定。清人曾谓“国家之所赖者,惟财赋;地方之所重者,惟差徭;下民之所望者,惟恩恤”(乾隆《三河县志》卷5,《赋役志·驿站》,清乾隆二十五年刻本),生动反映了当时中央、地方和百姓三者在国家财赋分配中的地位和处境。从国家立场出发,中央主要集中于对全国财赋的高度集权与掌控。尤其是战争期间,国家的着眼点完全在于尽快汇集财政资源用于军事,以期稳定统治。裁撤地方存留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手段,而这势必导致地方州县存留经费过少。州县为维持地方行政的正常运转,又不得不额外摊派,而所有的压力最终只能转嫁给百姓。在上述财政结构体制下,百姓能否得到“恩恤”显然要打上问号。刘志伟教授认为,清初通过编撰赋役全书和确立奏销制度,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它导致的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地方赋税征收的失控(刘志伟:《略论清初税收管理中央集权体制的形成》,载《贡赋体制与市场:明清社会经济史论稿》,中华书局2019年版,第190页)。可以说,正是中央财政的“集权”导致了州县政府在财税征收中的“分权”和“失控”。因此,随着清中后期各类大差、常差的源源不断,以及驿务弛弊、苛索繁多等问题的抬头,“原额主义”财政下的清朝驿站运转再度回到明末境况,各类差派更加层出不穷。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驿站史研究”〔19ZDA207〕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6日 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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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卖地收入减少约3万亿!2023年“土地财政”将去往何处?******

  多年来,“土地财政”一直是热议的经济话题,今年也不例外。近期,第三方机构克而瑞统计的数据显示,2022年,随着我国房地产销售端疲软,土地出让金收入下滑,全国土地市场成交建筑面积为14.44亿平方米,成交金额4.73万亿,较2021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7%、31%,土地出让金从高峰的8.7万亿下降了约3万亿规模。

  “土地财政”,顾名思义,指的是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政府财政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属于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因不用上缴中央,土地出让收入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实际上,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快速增长,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需求见顶,土地出让金的增速明显放缓,长期来看,地方政府高度依赖的“土地财政”将难以为继,如何弥补土地出让金下滑带来的财政资金缺口,成为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2023年,甚至更远的将来,“土地财政”又将去往何处?

  “土地财政”依赖程度越来越高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始于1987年12月1日,彼时,深圳会堂座无虚席,经过17分钟的轮番叫价,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以525万元拿下了这块8588平方米的住宅用地,敲响了建国以来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第一槌”。

  根据《中国土地年鉴1996》的数据,1995年,全国通过出让方式提供用地43403公顷,出让金总额为420亿元。1998年,我国正式开启住房市场化改革,此后,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该数据一路上涨,2007年,首次突破1万亿元,直到2020年,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已经升至8.4万亿元,是1998年的200倍。

  根据财政部官网公布的数据,仔细观察可以发现,2017年开始,我国土地出让金的增长开始变得很有规律,连续四年,每年的增长金额都在1万亿左右,直到2021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增长速度开始放缓,仅增长3000亿元左右。

  土地出让金快速增长的同时,地方财政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大。根据第一财经测算,2017年开始,我国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连续5年超过三成,2020年占比达到43.59%,2021年下降至41.81%,仍在4成以上。

  分区域来看,粤开证券研究院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发达、人口持续流入、土地市场需求旺盛,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综合财力中的占比(土地财政依赖度)较高;而西部和东北地区土地市场不够活跃,土地出让收入相对较低,更依赖中央转移支付。例如,2020年,浙江、江苏、福建、山东、广东、重庆6个省市的土地财政依赖度高于30%,分别达到51.9%、46.9%、40.3%、38.7%、33.8%和32.0%;而新疆、宁夏、青海、黑龙江、西藏5个省份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偏低,均低于10%。

  分城市来看,粤开证券研究院统计的数据显示,2020年,广州、长春、杭州、福州、南宁、海口、贵阳、西安、徐州、扬州、温州、金华、襄阳、南充,这些城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都较高,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值均达到1.5倍,甚至更高;牡丹江、深圳、锦州等地对土地出让金收入依赖度相对偏低,其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值分别为0.3倍、0.3倍和0.4倍。

  土地出让金下滑

  然而,在土地财政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的同时,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却面临下滑的事实。2022年,随着我国房地产销售端疲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再次下滑。

  此前,财政部发布的《2022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217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9%。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4258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50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3%。

  近期,房地产研究机构克而瑞统计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3.6亿平方米,销售额13.3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4%、27%,行业规模重回2015年。与此同时,全国土地市场成交建筑面积为14.44亿平方米,成交金额4.73万亿,较2021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7%、31%。土地出让金从高峰的8.7万亿下降了约3万亿规模。

  克而瑞地产研究院数据显示,从土地成交建筑面积TOP20的城市来看,有12个城市的成交量相比去年有所减少,平均降幅达35.7%,降幅超过30%的城市多达7个,其中降幅最突出的当属遵义,成交建面刚刚超过1000万平方米,同比降幅高达65%。

  克而瑞地产研究院的研究报告显示,除部分特别优质的地块以外,土地市场底价成交、城投托底成为常态,不少城市城投拿地金额占比超过5成,沈阳、无锡城投托底拿地的比例甚至超过9成,市场低迷的城市城投拿地也尽显疲态,流拍率高企。

  价格方面,克而瑞地产研究院数据显示,受一线城市供地质量提升的影响,2022年全国300城土地成交楼板价小幅上涨,增至3266元/平方米,再度创下历史新高。不过,由于新房市场仍处于低位,加之房企资金压力依然较大,房企拿地积极性仍处于低位,全年溢价率仅有3.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9个百分点。从集中供地的22城来看,2022年有17个城市的地价下降。

  那么,土地市场出让规模为何下降?房地产研究机构中指研究院土地事业部负责人张凯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与土地市场成交规模相关性最高的仍然是新房市场成交规模。今年以来,受期房烂尾担忧、房价上涨预期转弱、居民收入预期悲观三重因素影响,新房市场规模明显缩量,导致房企拿地积极性高开低走。他指出,上述影响新房市场的三个因素中,能在明年有显著缓解的恐怕只有期房烂尾担忧。而随着疫情管控放开和经济活动的逐步恢复,居民收入预期的转变或将需要更长的时间;在“房住不炒”的基本国策下,房价上涨预期转弱将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因此短期的新房成交规模很难较今年发生显著好转,土地市场随之亦难有明显的变化。

  张凯进一步表示,从长期来看,土地市场与人口数量变化息息相关,人口净流入的城市土地市场仍然能够维持一定热度,而人口净流出的城市土地财政或将难以为继。总体而言,我国城镇化率已经接近瓶颈,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对于住房需求均产生负面影响,土地市场成交规模整体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将是必然。

  硬币的正反面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土地财政”二十多年,为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城市化水平为30.9%,比1995年提高1.9个百分点,城市化处于较低水平,而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4.72%,。

  厦门大学教授赵燕菁在其出版的新书《大崛起:中国经济的增长与转型》中肯定了“土地财政”的价值,他表示,中国城市化伟大成就背后的重要原因,就是创造性地发展出了一套将土地作为信用基础的制度——“土地财政”。在他看来,相对于“征税”,通过“所出售土地的升值”来回收公共服务投入的效率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城市政府不仅可以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甚至还可以以补贴的方式为能够带来持续性税收的项目融资。

  与此同时,赵燕菁在其上述新书中也叙述了“土地财政”带来的问题:“土地财政”的本质是融资,使得不动产变成投资品,一旦房价暴跌,大规模的资产贬值将导致难以想象的金融海啸;“土地财政”不仅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财富,同时也给企业和个人快速积累财富提供了通道,同时,没有机会投资城市不动产的居民与早期投资城市不动产的居民的贫富差距迅速拉开,房价上涨越快,贫富差距越大;另外,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还占用了大量应该用于其他发展项目的资源。

  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也认为,一方面,土地出让收入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财政收入来源,缓解了一般公共预算压力;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形成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带动了经济发展;推动了房地产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土地财政也让部分地区的高地价推动了高房价;间接推动了融资平台和政府债务;在土地财政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破坏耕地的行为;在征地过程中因简单粗暴执行和补偿问题引发了部分社会问题等。

  土地出让规模急速扩张的同时,一些城市非理性供地为后期房地产市场转弱也埋下了伏笔。克而瑞研究中心的相关研究报告表明,目前,我国约8成的城市市场需求及购买力明显透支,近一半的城市土地供应过量,随着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整周期,去化压力不断加剧。另外,不少城市因大力发展新区便将供地指标向新区倾斜,但因为市政配套尚未真正落地,人口导入情况自然不甚理想,致使外围区域供需周期性错配。

  资金缺口如何弥补?

  回顾过往,“土地财政”有功有过,向前看,未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逐渐减少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财政收入长期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也将难以维,寻找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已经成为当前迫在眉睫的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一部分观点认为,应该从税收方面着手。

  赵燕菁表示,“土地财政”只是专门用来解决城市化启动阶段原始信用不足问题的一种特殊制度,随着原始资本积累的完成,“土地财政”也必然会逐渐退出,如何弥补放弃“土地财政”造成的损失?他指出,可以仿效发达国家,从“土地财政”转向“税收财政”,突破现有的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制。赵燕菁也表示,贸然放弃“土地财政”,对还未完成城市化原始资本积累的城市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另外,以间接税为主转向以直接税为主的改革也并非易事。因此,城市新区则应维持高效率的“土地财政”积累模式,另外,可以把巨大的利益调整分解到数十年的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逐渐演变为直接税与间接税并重,乃至以直接税为主的模式。

  回溯“土地财政”形成的原因,不少观点认为,土地财政源于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因为分税制改革导致地方收入占比低、支出占比高,这种资金缺口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土地出让、城投平台等方式融资。对此,粤开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曾在公众号“粤开志恒宏观”上发文表示,分税制和住房市场化改革都只是“土地财政”的促成因素,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机制才是问题的关键,激励机制决定行为,引发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土地财政等连锁反应。如果没有分税制,只要存在GDP考核,仍会产生资金饥渴和不足。

  罗志恒则表示,未来,无论是土地供给还是需求都将呈现下降趋势,这直接影响未来土地财政的可持续性,因此,未来构建地方稳定的财政来源极为重要,房地产税开征是大势所趋。同时,罗志恒也指出,房地产税的体量短期内难以取代土地财政。

  也有观点认为,应该大力发展其他产业。万通集团创始人冯仑近期在其微信视频号“风马牛地产研究院”中表示,当房地产销售端出现下滑,不少城市都会开始出现土地财政的缺口,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这些城市应该大力发展房地产以外的其他产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以此让税收增长的更快,来弥补卖地收入的缺口。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近期公开撰文表示,国企资产是当前政府部门除了国有土地资产之外的最大一块资产了,如果通过提质增效,若能够让300万亿元的国企总资产的回报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则就有3万亿元收益增加,基本可以弥补土地财政消减带来的收入缺口。“当然这不是短期就能提升一个百分点,但只要坚持不懈地盘活国有资产,推进国企改革,若干年后,应该会有成效。”李迅雷补充道。

  张凯对第一财经表示,改革开放以来,基建投资引领的城镇化一直助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近年来,受到经济下行的压力,基建投资再次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而基建投资的成本依赖土地财政。此外,近期推出房产税,将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冲击,从而进一步降低房企拿地意愿,对土地财政产生更大的压力。因此,短期来看,土地财政难以替代。

  “长期来看,尽管我国经济发展对基建投资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但城镇化率、居民部门杠杆率即将达到增长瓶颈,基建投资+土地财政的经济发展闭环难以为继。”张凯认为,房地产税作为长期、稳定的税源,在近二十年房地产也高速发展的基础上也有足够的存量房屋可供征税,适合在未来长期替代土地财政补充财政缺口。

  总的来看,上述不管是直接税的税收制度变革,征收房地产税,还是大力发展其他产业,或是盘活国有资产,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那么,短期,如何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让地方财政平稳过度?克而瑞研究院提出,当前应该提振市场信心,完善保交楼、保就业、销售保价等兜底机制,缓解市场观望情绪,需求端全面放松限购、限贷、限售,取消“限跌令”,政府回购商品房,与此同时,适当缩减供地规模,优化调整供地结构,以此破局短期楼市的困境。

  近期,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公开表示,为了改善房地产消费观,财政方面也应该发力。土地价格的高企是造成房价高的重要因素,因此,要适当降低城市土地出售价格,来促进开发商成本的下降,带来房价的下降。另外,目前在销售领域里的税费负担还是很重,应当适当降低,让老百姓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同时,也应当降低金融机构的按揭抵押利率,目前的按揭抵押利率(4%)还是偏高的,应该降1到0.5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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