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
作者:王克修(湖南省委党校二级教授、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向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致贺信指出,“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璀璨的农耕文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责任。”我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增至18项,数量居世界首位。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启动,经过20年发展,22个国家65个项目获此殊荣。虽然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面临一些困难:一些国家认识不到位,申报积极性不太高,覆盖范围不广泛,有的获得认定后也没有很好保护和利用,等等。中国可抓住机遇,积极作为,不断引领,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持续贡献中国力量。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包含经济、生态、技术、文化、景观等多个层面的复合农业系统。被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展示了农业文明和中华优秀文化。农业生产实践、丰富的生态地理资源,创造了类型多样的农业文化遗产,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悠久农业文明和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窗口。其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业文化遗产蕴含人地和谐的生态思想、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环境友好的生态农业技术和有效的乡村治理理念,为乡村振兴提供借鉴。再次,为全球农业发展和生态文明提供宝贵智慧。一直以来,农耕文明为全球农业发展和生态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比如美国土壤学专家富兰克林,曾考察中国古老的农耕体系并著有《四千年农夫》。这本书成了美国有机农业的宝典。农业文化遗产是传统生态农业的精华,兼顾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多重特征,可以为世界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为应对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退化、全球气候变化、荒漠化与土地退化、本土性传统知识丧失等可持续发展重大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2002年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倡议。中国是该倡议的最早响应者、坚定支持者、成功实践者、重要推动者和主要贡献者。“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概念有丰富内涵与独特价值:一是农业文化遗产是传统农业而非落后农业。农业遗产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传统物种、传统技术或传统农业工具,它是一个复合性系统。传统农业不是落后农业,现代农业不是取代传统农业,而是改良和提升传统农业。二是传统农业是可持续的农业生产系统。短缺资源与庞大人口之间的矛盾,特别是乡土中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使得勤劳智慧的农民积累创造了一整套独特的、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耕作体系。中国传统农业从来就是循环可持续的农业,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农业,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有机农业。三是传统农业蕴含着生态大智慧。农耕文明最为可贵之处在于其顺天应时、取用有度、御欲尚俭、生态循环、多样平衡的实践智慧,以及“天人合一”“万物一体”“和而不同”的生态哲学。生态文明不是对工业文明的修修补补,而是需要时时从传统永续农耕中汲取营养,从而在认识论和世界观层面做出深刻改变。
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组织或机构以及一些国家的政府,共同提出保护“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评审标准包括:一是具有独特的传统生产方式和知识体系。二是在当地能支撑粮食安全和生计安全。三是含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和环境生物多样性。四是遗产地必须具备全球重要性和公共产品价值。五是景观独特秀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品牌对于地方知名度的提升、名特优产品的发展以及基于良好生态环境和深厚民族文化来发展旅游,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借助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平台,世界各国应进一步加强农耕文化和农耕文明的交流互动。立足新时代,推动建设文明新形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我们持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进一步挖掘其各方面的传承利用价值。
玩梗营销勿碰法律边界******
玩梗营销勿碰法律边界
黄 骥 何俊强
春节假期前夕,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有咖啡店的商品包装上贴有“莲花清温咖啡”标签,执法人员责令该店停止使用该标签并对其立案调查。这是继此前某微商因销售“连花清温茶”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之后,又一起因玩梗营销引发的案件。
近来,针对涉疫药品的玩梗营销不时出现。“莲花清温咖啡”“连花清瘟精酿”“布洛芬凉茶”等玩梗商品,曾多次引发关注。总体上看,监管部门的执法行动及时制止了不当行为,妥善维护了市场秩序,也对涉疫玩梗营销敲响了警钟。
或许有人觉得,“玩梗”只图一乐,无伤大雅,“段子”不会成为“案子”。其实不然。上述玩梗营销,涉及疫情防控救治的常用、紧俏药品,主要情形是将药品名称用在食品、保健品的包装上。许多消费者是在应急情况下搜寻、选购这些药品的。当消费者看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记时,通常没有足够的耐心与时间去仔细考察、辨别具体情况,很容易认为这些“玩梗商品”包含特定药物成分,具有类似疗效功能。但实际上,大多数“玩梗商品”与上述药品没有任何关联。
许多玩梗营销在擅自使用知名药品名称的同时,还使用了与该药品高度近似的包装设计,甚至标上“同款配方”“防治新冠”之类的宣传用语,这进一步增加了迷惑性和欺骗性。这种行为与其说是幽默,不如说是打擦边球,很可能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决策,损失金钱且延误治疗。
此外,某些被玩梗的药品名称是医药企业的注册商标和知名品牌,玩梗营销容易侵犯医药企业的商标权益,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也有个别玩梗营销真的在食品中违规添加药品,这种行为违反医药产品监管方面的法律规范,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疫情防控救治关系到人民健康与社会安定。不论是“挂羊头卖狗肉”,还是真把药品当食材,对涉疫药品玩梗营销,都可能成为医药资源顺畅流通、合理配置、规范使用的掣肘因素,干扰防疫大局。玩梗营销还可能违反多方面法律规范,在消费者权益、竞争秩序、营商环境、公共健康等多个层面造成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创意不能任意,蹭热度也得适度。严格规制涉疫玩梗营销,确保其遵循法度,既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义,也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守护人民生命健康的必行之举。
要更加全面、长效地规制和防范相关违法行为,除了罚款、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等常规执法手段外,还可以考虑运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信用惩戒、行业公约等多种法治举措,实现综合惩戒、联动治理。
不少玩梗商品是通过网络推广、销售的,有必要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管理权责,引导其加强涉疫营销信息的监测审查,以及时、能动、高效的方式屏蔽移除违法产品及其宣传内容。
严惩违法的同时,也有必要为经营者提供更清晰的合规指引。通过发布典型案例、预警信息、出台指导意见等,帮助经营者明确良性创意与不当营销的分界线,不失为降低经营者合规成本,兼顾社会秩序与商业创新的可行之策。(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