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广东深圳:社区开设“共享药箱”******
【抗疫中,我们众志成城㊺】
光明日报记者 党文婷 严圣禾
2022年12月底的一天清晨,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大社区第二联合党支部书记刘华接到一则互助平台的紧急求助——一户居民家中2岁的宝宝发烧,急需儿童退烧药,但问遍了药房都买不到。刘华先是拿出自己的抗原检测盒,然后立即联系应急药物并驱车前往帮忙取药。
针对一些药品短缺现象,2022年12月21日起,该区各党群服务中心积极开设“共享药箱”,开展药品互换或捐赠,并组织专人实时刷新互助平台,第一时间认领并解决问题,确保每个群众求助都有回应、有安抚。
志愿者手工制作的“共享药箱”很快出现在群众身边。在枫浪山小区党支部的号召下,小区居民自发为发烧独自在家的徐先生捐赠退烧药。居民钟女士主动在群里晒出两盒退烧药并留言:“远亲不如近邻,之前缺药全靠邻居们的帮助才挺过去,想送给有需要的邻居。”
党员先锋带头,邻里互帮互助,一粒粒退烧药、一包包口罩等物资不断汇入“共享药箱”,目前已有80余个“共享药箱”分布在大鹏新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鹏新区共收到共享物资18561件,解决群众诉求2147例,大大缓解了辖区居民群众的“疫”时之忧。邻里之间携手筑起缓解药品供应紧张的“爱心墙”,党员群众之间的守望相助,成为冬日里最暖的一束光。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