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据了解,《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宁夏银川:市民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四针”******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万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市民正在进行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第四针)接种。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万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正在忙碌。 于晶 摄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万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市民正在进行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第四针)接种。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万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市民正在进行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第四针)接种。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万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第四针)接种人员 于晶 摄
1月16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万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市民正在进行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第四针)接种。据悉,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第四针)接种,坚持“应接尽接”原则。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现阶段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接种要与第一剂次加强针间隔6个月及以上。(记者 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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